一农民偷狗获刑3年
本报讯 (记者孙思娅)昨天,河北农民李朋因偷狗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,罚金3000元。 1月18日晚上10时许,李朋在酒仙桥七街坊附近盗走了一条价值1.2万元的纯种松狮犬。案发后,被盗的纯种松狮犬被警方追回并还给了狗主人。朝阳法院认为,李朋已构成盗窃罪,鉴于他自愿认罪也没有造成实际损失,因此对他从轻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