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网消息(记者 徐丹 通讯员 郝志红 黄艳红)夫妻离婚后,前夫心有不甘,居然买来一只狗,给它取了前妻的名字,对其大声吼叫、时时痛骂。昨日,得知此事的前妻来到武汉市妇联权益部寻求法律咨询。
去年中旬,童丽琪(化名)因与丈夫李勇(化名)个性不合而离婚,儿子跟着李勇一起生活。
今年春节过
后,童丽琪带儿子出去玩,得知李勇买了一只狗,给它取名“丽琪”,心情一不好就拿“丽琪”出气,不是用手打,就是用脚踢。儿子要给狗换名,李勇却说取名是自己的自由,别人无权干涉。童丽琪称,李勇的这一作法已经使她精神受到伤害,并且也给幼小的孩子带来了坏的影响,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制止他这一愚蠢行为。
市妇联权益部法律专家表示:李勇这一做法无疑是指桑骂槐,已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违法行为。该行为给童丽琪及儿子带来了伤害,并且是他主观上存在故意,因此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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